國搜黑龍江訊 3月28日9時,在大慶市龍崗公安分局刑偵一隊,了解到一起惡性砸車盜竊案。2015年11月以來,讓胡路廣廈、景園、明湖花園等小區,以及薩爾圖一些小區接連發生車玻璃被砸、車內財物失竊的案子。經過調取周邊監控錄像和走訪,12月23日,龍崗公安分局刑偵一隊將砸車賊楊某抓獲,楊某在我市及哈爾濱、雙城、五常、長春等地,砸車作案150余起,涉案金額30余萬元。
21時準時“上班”,午夜砸完車隨時“下班”
“這賊太恨人了,眨眼功夫就把我車砸壞了。”2015年11月8日,讓胡路景園小區的劉先生打電話向龍崗公安分局報案,清晨他把車停到小區里,上樓收拾一下準備去參加葬禮,誰知幾分鐘后下樓卻發現車玻璃破個了大窟窿。
辦案民警趕到劉先生家住的小區,發現劉先生的奔馳車副駕駛一側的車玻璃上,有一個邊緣較為整齊的大窟窿,“這是用工具干的。”民警立即調取小區監控錄像,發現砸車者是一名戴著帽子、口罩,背著雙肩包的男子。經走訪發現,男子并不住在我市。
民警隨該男子行蹤調取監控錄像,發現他作案后去了火車站,此外,當晚21時左右,男子在火車站出現,警方很快確定了男子楊某身份,并在哈爾濱松北區出租房內將其抓獲。楊某交待,他每次來大慶作案,都是提前訂好往返火車票,21時許到大慶,踩好點兒,23時至凌晨1時這個時間段砸車,砸完了坐火車回去。
砸車后,沒值錢東西拿,就拿走個掛件
“哪次都不空手,不過也不一定次次偷著好東西。”楊某交待,很多時候他從車窗外看不到車里有啥,沒東西時就拿個掛件。楊某砸車只挑奔馳、寶馬、奧迪等好車,用工具把玻璃弄碎再拿走車內東西,也就兩三分鐘的事兒。
楊某交待,坐火車去大慶及周邊地區“干活兒”已經成為他一段時期的工作,他每次帶著帽子和口罩,背著雙肩包在小區里活動,并不會引起人們的注。
一個月在大慶市作案30多起,最多一晚7起
楊某交待,從2015年11月到12月23日被捕,他在大慶市讓胡路廣廈、景園、明湖花園等小區,以及薩爾圖一些小區接連作案30多起,如此頻繁作案,可謂“砸車專業戶”。楊某在大慶市作案,在哈爾濱被抓,他卻既不是大慶人,也不是哈爾濱人,而是個肇東人。今年27歲的他,一直沒有固定的工作,被捕前,他租住在哈爾濱松北區。楊某經常出入網吧、歌廳等娛樂場所,花錢很快,沒有固定經濟來源。一個偶然,他發現很多車主很粗心,比如忘記搖車玻璃、忘記鎖車,有的還把包等貴重物品放在車上,于是打起了砸車盜竊的主意。
夜間停車應選光線好的地方,下車拿走財物
“狡猾的竊賊,逃不過監控錄像的眼睛。”龍崗公安分局刑偵一隊辦案民警提醒車主,晚上一定要將車停在光線好或者有人看管的地方,如果不將車停放進有人看管的場所,應選擇小區、路邊監控錄像范圍內的地點,一定不要在車內放大量的現金或相機、電腦、手機等貴重物品,不要在車內放手提包、背包等,以免被犯罪分子盯上,使得車輛被不法分子盯上。此外,盡量在車內安裝報警器,這樣,如遇砸車玻璃盜竊,能及時報警。發現車玻璃被砸、財物被盜,要立即報警,以便公安機關收集線索,抓獲竊賊。